关于吴敬琏经济学院2026年度本科生综合测评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6-09-01 访问次数: 11
各本科生班级:
为有序推进我院2026年度本科生综合测评工作,现将本年度综测工作流程明确如下,请各年级、各班级根据学院明确的时间节点开展相关工作:
(一)成立班级综合测评评定小组(9月1日-9月5日)
以班级为单位组织学生学习《吴敬琏经济学院本科生综合素质测评细则(2026)》(见附件1),班长筹备成立评定小组(评定小组学生代表不少于班级总人数25%,须明确分工),形成综合测评小组会议记录(见附件2)和评定小组名单(见附件3),评定小组名单在班级群公示至少1个工作日,确保流程和结果无异议。公示结束后,各班将评定小组名单报送至年级辅导员处备案。
(二)材料提交阶段(9月6日-9月11日)
参评学生请整理所有综测加分材料的原件(所有加分材料的落款有效时间范围为2025年9月1日至2026年8月31日),并按照要求填写《综测加分凭证粘贴单》(见附件4),严格遵照“一证一单”原则。参评学生自行打印《常州大学学生素质综合测评表》(见附件5),准确填写表格中的班级、姓名、学号等基本信息,并按照测评表列出内容顺序整理《综测加分凭证粘贴单》,在粘贴单上按序标注页码、汇编成册,并将对应页码准确填在《常州大学学生素质综合测评表》中。特别注意,《常州大学学生素质综合测评表》中的各项得分由班级综测评定小组进行专人核算并签字,无需学生本人填写;核算完毕后,再由参评学生本人进行核对确认签字。参评学生须在9月11日之前向班级综测评定小组提交填写了基本信息和页码的《常州大学学生素质综合测评表》、汇编成册的《综测加分凭证粘贴单》及所有加分材料原件,综测小组务必在核对原件无误的前提下收取参评学生材料。逾期不提交视为放弃,不得再行补交。
(三)班级综测评定小组核算及班级互核(9月12日-9月15日)
以班级为单位,由班级综测评定小组对照参评学生提交的材料开展分数核算。班级核算完毕后,同年级同专业不同班级之间开展互查。每一项分数的核算人要在《常州大学学生素质综合测评表》中分数对应的“核算人签名”栏中签字,核算人和班级综测评定小组实行“谁核算谁负责”原则。班级综测评定小组组长须对本班参评学生的核算结果整体负责,同专业不同班级复核须有专人负责,所有审核人必须在《常州大学学生素质综合测评表》签字。以同年级同专业为单位完整填写《综合测评汇总表》(见附件6),评定结果在班级范围内进行首轮公示,公示无异议后请参评学生本人签字确认。
(四)学院学生会及辅导员复核(9月16日-9月19日)
学院学生会及辅导员组成专项复核组,对拟获评三等及以上奖学金的同学材料进行复核,形成详细记录材料,发现核算错漏之处及时进行纠偏和更正。经专项复核组审定后的评定结果在各年级范围内进行二轮公示。公示无异议后,汇总全院评定结果,初评有必修课不及格且获得二等及以上奖学金的名单报学校复评。最终评定结果等学校复评结束后在学院官网上进行三轮公示。
(五)注意事项
对在奖学金申报及测评过程中存在弄虚作假、伪造材料、欺骗组织等行为的学生,将取消其评优评奖资格;情节严重者,依据《常州大学学生违纪处分(处理)办法》第二十一条,给予相应处分。
发展性素质加分中学科竞赛及创新创业竞赛参照《常州大学学生I级竞赛项目一览表》(见附件7),不在目录范围内的竞赛一律不按此项加分。
附件1:常州大学吴敬琏经济学院学生素质综合测评细则(2026).pdf
附件7:常州大学学生 I 级竞赛项目一览表(最新版2025.12.19).pdf
常州大学吴敬琏经济学院
2026年9月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