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2025学年常州大学吴敬琏经济学院综合测评细则
发布时间: 2024-09-09 访问次数: 12
各本科生班级,我院2024-2025学年本科生综合测评流程及安排通知如下:
1、请每位学生仔细阅读《常州大学吴敬琏经济学院综合测评细则(2024年9月修订)》,请各班班长对照要求在2024年9月10日下午两点前组建班级综合测评评定小组,并在班级内公示1天,全班无异议即评定小组成立。班长将评定小组名单报年级辅导员处备案留存。
2、辅导员或班主任组织学生宣传学习《常州大学学生素质综合测评体系实施暂行办法》、《常州大学吴敬琏经济学院综合测评细则(2024年9月修订)》;在申请奖学金的过程中,有弄虚作假、伪造证件、欺骗组织等行为者,取消参评资格,视情节严重,依据《常州大学学生违纪处分(处理)办法》第二十一条,可给予严重警告或记过处分。
3、参评学生在2024年9月14日前将所有加分材料电子版由班长汇总并上交给年级辅导员,逾期不再接收。班级综合测评小组查验并搜集各类证书原件及电子扫描件,并进行各项测评、记分工作。
4、班级综合测评初评结果必须在班内公布,公示时间不得少于1天。
5、综合测评结果由同年级同专业不同班级之间互查,互查无异议报学院审核,经学院审核后,报学生处复评,综合测评结果全院公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