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吴敬琏经济学院 2024年度上半年教育教学研究课题结题验收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4-07-07 访问次数: 81
各系、各部门:
依据《经济学院关于申报教育教学研究课题的管理规定》,现开展2024年度上半年学院教育教学研究课题结题验收工作,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结题验收范围
2022年立项及往年延期未结题的学院教育教学研究课题;2023年立项的学院教育教学研究课题。
二、结题验收要求
1、结题验收的研究课题必须有明确的研究成果。成果可以是教学研究论文或可操作的实践方式、成效等。教研课题要求在省级期刊发表教研论文不少于1篇,发表的教研论文必须与课题高度相关,署名为“常州大学”。在线课程、试卷库建设、指导学生竞赛、省优秀本科毕业论文培训等项目以具体成果结项。
2、课题完成后,课题负责人向学院提出研究成果结题申请,并对研究工作进行总结,撰写总结报告,所提交成果需经学院教学工作指导委员会的审核与认定。
三、提交电子版材料
1、吴敬琏经济学院教育教学研究课题结题申请表(见附件1)
2、相关成果支撑材料
以上材料请于2024年7月30日提交至学院,电子材料发送至邮箱:gsl@cczu.edu.cn。
2024年7月7日
常州大学吴敬琏经济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