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敬琏经济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结果公示
发布时间: 2021-10-21 访问次数: 524
按照《常州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实施办法》(常大〔2019〕213号),通过学生本人自愿提出认定申请,班级评议小组依认定方案进行资格认定及困难等级划分,辅导员老师审核,学院按照规定程序完成了家庭困难学生资格认定工作和困难等级划分,现将资格认定结果在立言楼413学工办查询。如有异议,请在10月27日前以书面的形式向学院反映。
联系电话:88519208,地址:立言楼413办公室
常州大学吴敬琏经济学院
2021年10月21日